2006年1月,赵永纯到荣膺“集体一等功”、“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的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任院长、党组书记。上任伊始,他就带领党组一班人以“变、新、严、实”为准则,追求司法和谐,使全院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在“变”字上求发展
赵永纯上任后提出:“面对荣誉,审视自我;跳出荣誉,超越自我。”如何超越?他针对登封法院的现状,确立了“变”的方针,力求在嬗变中求得新的发展。
由注重办案数量向质量与数量并重转变。登封法院一线审判人员不足60人,年均结案5000余件,工作量如此巨大,确保司法公正刻不容缓。赵永纯一上任,就着手健全完善审判案件、执行案件和信访案件“三大流程”管理体系,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申诉、再审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同时,还向当事人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并要求办案人员填写“随案日志”,将办案全程置于当事人和法院内部双重监督之下,促使审判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由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向“内炼素质、外树形象”转变。赵永纯常讲:“形象重于生命”,“文书是法院的门面、法官的脸面”。为了多办精品案件、多出精品文书,登封法院一方面开展思想作风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等活动,引导法官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审限预警机制,及时向滞后法官发出警示;建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制度,设立“精品文书展示台”、“问题文书曝光台”,严禁出现“问题文书”。在重特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中,赵永纯还亲自撰写或修改判决书。
由审判资源均衡分布向集中使用转变。登封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推行了“三长”(审判长、执行长、警长)对接的“审、执、警”一体化法庭工作模式,把司法力量尽可能地向基层一线投入;成立少年审判庭和新类型案件合议庭,推行审委会委员组庭审案制度,强强组合,优势互补;启动了法官素质提升“321”激励机制,为法官的司法资格考试和集中强化培训大开绿灯,从制度上解决了法官的断层问题和业务培训不系统问题。
在“新”字上求突破
敢于用新思想破解前进中的难题。2006年,登封法院要求行政审判人员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支持市委中心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和解机制,通过协调,使大量行政纠纷达成了和解,取得了当事人满意、行政机关满意、市委领导满意的“三赢”效果。
勇于用新思维突破审判、执行中的障碍。在声势浩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联合发布通告督促执行;加大对恶意逃债者的制裁力度,尝试对特别困难群众的救助制度,多措并举,力克执行难局面。2006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234件,其中执结“五类”积案1492起,积案执结率达85.2%;执行周期缩短26天,涉执信访量同比下降40%以上。
勤于用新手段开拓工作局面。登封法院实行了诉前告知诉讼风险制度,增强当事人的风险意识,减少上访告状现象。同时,还修订了16类40余项制度,形成了完整的执法约束体系;特别是与市检察院联合签发的《关于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开全国执行监督机制之先河,被上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18个省26个法院来电来函或来人索取资料。
在“严”字上挖潜力
登封法院党组一班人始终认为,越是先进典型单位,越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严,首先表现在对法官的高标准严要求上。赵永纯上任以后,通过把法官逼向书本、逼向讲台、逼向实践,不断提高法官政治业务素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期间,他明确提出“法官不准接受律师吃请”,在法官与律师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带。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登封法院还厚待法官。赵永纯多次找有关领导协调,落实法官职级待遇问题;多方筹措资金,建起了宽敞、明亮的机关食堂和院内招待所;建成了全省一流的法官阅览中心和法官健身中心;定期为法官检查身体,定期安排法官外出学习等等,以人文关怀凝聚人心。
在“实”字上动真格
依法治“访”出实招。鉴于涉诉信访多数是因案件审判质量引起的,登封法院就着力构建案件审判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并以上访老户案件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为突破口,深挖细查,一追到底,努力从源头上遏制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还采取“直通式”接访、开门接访、集体接访等形式,不断加大接访力度,一年多时间,共接待当事人24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80多件,解决疑难案件160余件并注意做好息诉工作;在此基础上,登封法院探索建立了“控、防、治”一体化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新审、执结的案件首次出现了“零上访”,涉诉涉执信访形势有了明显好转。
司法为民重实效。登封法院还大力推行立案庭立案与基层法庭立案同步进行的“双轨”立案机制,方便群众诉讼;推行诉前指导、节假日开庭等便民措施;对涉农案件、涉及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发起了“向特困群众献一份爱心,为解决执行难尽一份力量”募捐活动,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200余人。
近年来,登封法院先后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被郑州市总工会、河南省总工会授予“郑州市学习型组织示范单位”、“河南省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称号;并被河南省总工会颁发“五一劳动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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