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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虚假承包合同 诈骗巨款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07-09-19 17:51:07


    为了骗取钱财,居然假借他人公司的名义,与人签订虚假合同。日前,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战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查明, 2006年2月24日,王战军假借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建设煤矿主斜井开拓工程为名,与卓某签订虚假施工承包合同,诈骗卓某现金12万元。同年4月7日,屈战军使用上述方法,再次骗取章某现金1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战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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