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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村民急贷款 合伙诈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7-09-19 08:51:23


    在得知同村一村民急需贷款的消息后,几个人竟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帮助贷款的名义企图诈骗钱财。9月12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王智勇、高增亮、高新旺。王得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7年6月,王智勇在得知本村村民王某因养鸡购买饲料急需贷款的情况后,与好友高增亮、高新旺、王得林预某,由高增亮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朋友,高新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王得林冒充银行负责人,谎称能给王某贷出11万元款为诱饵,骗取王某的信任。6月11日,王智勇带领高增亮、高新旺、王得林假装到王某家中考察贷款情况,并向王某索要贷款好处费为由,企图诈骗王某16000元,几个人反常的行为被王某一个亲戚当场识破后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智勇、高增亮、高新旺、王得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应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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