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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拒不执行判决 三名“倔头”尝到法律威严

  发布时间:2007-09-17 08:56:59


    管城区俩“老赖”违法占地3000多平方米私自建厂,法院多次公告要求其归还用地,该“老赖”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强制执行时又伙同家人妨碍执行。9月13日,管城区法院将长期拒不执行的违法占地户李国强、刘中林以及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刘中有予以15日的司法拘留。

    管城区十八里河镇王垌村村民李国强、刘中林违法占地3000多平方米,管城区国土资源局发现后,于2005年4月19日,向管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5年5月16日 ,法院分别向李国强、刘中林送达了《行政执行通知书》、《行政裁定书》限其在法定期间内履行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而被执行人李国强、刘中林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却拒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2006年7月10 日,法院又分别向李国强、刘中林发出敦促执行公告,李国强、刘中林仍然既不交纳罚款也不自行拆除。2007年7月2日 ,法院再次向李国强、刘中林发出强拆公告,其俩人依然置之不理,既不履行义务,也不到庭。

    2007年7月20日,法院依法对刘中林、李国强等人违法占地处建的预制板厂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刘中林的弟弟刘中有先是故意挡在强拆机器前阻挠法院执行被依法制止,后又在拆迁机器退出执行机器时,故意将一辆面包车横在路上,并和亲友以多种手段阻挠拆迁机器撤出现场,致使法院执行人员和拆迁机器被围在执行现场达一个多小时。

    由于当时场面混乱,执法人员无法再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为了避免局势恶化,执法人员暂时没有对李国强、刘中林、刘中有进行拘留,昨日对其三人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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