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文化程度、家庭状况、崇拜的偶像、喜欢结交的朋友类型、兴趣爱好、是否抽烟喝酒、是否爱玩网络游戏、是否浏览过黄色网站、是否交有异性朋友……”,这些看似隐私的问题,却成为未成年被告人出庭受审前与审判法官对话的必要内容。法官通过庭前“私语”,探究“问题少年”犯罪的原因,为定罪量刑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参考,并以此拟定利用庭审进行法制教育的提纲,加强帮教的实效。9月12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初三在校学生王强(化名)抢劫案,尽管犯罪的性质严重,最终却被减轻处罚判刑2年且缓刑2年并确定了庭后帮教方案。这得益于审判法官组织的庭前“私语”调查。
庭前组织“私语”调查
被告人王强今年只有15岁,是郑州某中学初三的一名复读学生。王强因对同班同学白某平日里的某些做法有成见,就于2006年11月10日中午放学后,以请白某到学校外面的饭店吃饭为名,将其骗至一偏僻胡同内。王强上前对白某拳打脚踢,抢走白某随身携带的一部MP3和一部摩托罗拉V3手机。公安机关巡逻至此发现可疑,当场将王强抓获。
9月12日上午,在离开庭时间还有1个小时,王强的父母和班主任都赶到了法庭,并被安排与审判法官见面交流,让法官了解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王强的班主任告诉法官,王强是他们班转来的复读生,学习成绩优秀,和同学的关系较融洽,家里条件也较优越。并对王强今年考上重点高中,抱有很大的希望。王强的父母也说,王强学习的自觉性很高,是个听话的孩子。平日对王强的学习抓得紧,却忽视了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性格的培养,让王强从小养成了处处争强好胜的个性。
审判法官在对王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有个初步了解后,与王强进行了庭前“私语”交谈。谈话的内容包括他的性格特点,对学校管理的看法,与父母及老师沟通情况、甚至还有是否吸烟喝酒、是否经常上网玩游戏、是否浏览过黄色网站、是否交有异性朋友等较隐私内容。在谈到王强抢劫的犯罪动机时,王强地回答非常简单,他说:“我就是看不惯同学白×狂样,学习不好还整天拿个手机,带个MP3。太显摆了。”
审判法官将了解和掌握的被告人王强的学校表现、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等情况,经过梳理分析后形成调查报告,转交合议庭,作为量刑参考的依据,并以此确立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
二七法院开庭审理后,综合案情及调查报告情况,最终认为,被告人王强系未成年人犯罪,且认罪态度好,又系在校学生和初次犯罪,其家庭也具备监护和帮教条件,故依法对王强作出判刑2年缓刑2年的处罚决定。
庭前“私语”彰显司法关怀
“庭前‘私语’制度,是完善庭前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以往只是在开庭前,通过走访学校、家长及居住地群众,侧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情况,而没能直接面对被告人。现在与被告人面对面、零距离地交谈,融入了人性化司法关怀,更能找准打开其心窗的钥匙,更加全面地反映出未成年被告人最真实、最客观的一面,有利于合议庭有的放矢地确立帮教方式和帮教方案。”该院少年法庭庭长陆丹表示,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全面进行社会调查,梳理分析各方面反馈的情况,为庭审教育确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为依法从轻或者减轻量刑提供了客观事实依据。
庭前“私语”的形式,加深了家长对自己及对孩子的了解。王强的父亲说:“以前只知道抓孩子的学习,而对孩子的思想和性格的培养却管得少,让孩子养成了争强好胜、好勇斗狠的性格。”王强的父母对法院庭前“私语”制度表示了欢迎,认为通过这种形式听到了孩子的心声,引领做家长的反省自己的教育方式。
被告人王强也表示,说出自己的“小秘密”,心里舒坦多了,真正感受到法官的关爱,让自己的心灵彻底得到洗涤,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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