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看门市,却心生邪念,盗走门市内8300元钱。谁知窃贼潜逃路上也遇倒贼,刚偷的钱就被他人偷走。9月12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盗窃案,被告人刘青奎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刘青奎系登封市东金店乡的一位农民。2007年1月30日下午,他来到在登封市区开办摩托车修理门市的好友王某处玩耍。王某当时因出门办事,于是便请刘青奎帮忙看会儿门市,并告诉他不要远离,因为里屋席梦思床垫下有近1万元钱。王某离开后,刘青奎居然忘记道义,将床垫下8300元现金盗走。在逃往郑州市长途汽车站的途中,刘青奎突然发现放在上衣右边内侧口袋里的、刚偷来的钱不翼而飞。无奈之下,刘青奎只好从郑州坐车到西平县拾破烂生活,随后又搭车到郑州建材市场做装卸工。2007年4月,刘青奎到山东临沂一家三合板厂打工,最后辗转到南京。最终,刘青奎因度日艰难,只好于5月3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尧化门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青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