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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联合保险公司和解大案执结小案

  发布时间:2007-09-11 10:54:57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创新执行方法,有力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该院通过执行被执行人海某的车辆保险赔偿金,促成了一起百万元大案得以执行和解,另一起4万余元的案件得以全额执结。

2006年9月,郑州高新区法院立案执行了某机械公司申请执行海某105.9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此前,2006年7月,袁某申请执行海某的另一起案件也在该院立案执行。由于两案被执行人相同,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该院决定两案配合执行。

执行法官联系到海某后,海某声称目前无力偿还全部债务,愿意协商还款。他还称自己一辆已给法院查封的客车丢失,需要法院解除查封以办理保险理赔。执行法官在解封的同时冻结了海某的保险赔偿金。近日,在保险公司配合下,海某的保险赔偿金被提至法院。海某在全额偿还了袁某的债务后,又与机械公司达成了和解。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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