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管城法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公正、高效司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不懈努力。近年来,管城法院加大调解力度,服判息诉率和调解率不断上升;再审案件和涉诉上访案件数量逐渐下降。
架起沟通桥梁 赢得社会和谐
社联办是管城法院特设的对外沟通桥梁,承载着促进社会和谐的使命。社联办的资深法官们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自从俺老伴和儿子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媳为一套房子争得喋喋不休,把俺这个老太婆赶得没地方住。”今年6月份,管城法院社联办的法官去紫荆山社区走访期间,一位91岁的康老太太向他们诉苦。“房子是以你和你老伴的名义购买的,你和孩子都有权利继承。”社联办的法官安慰道。随后,法官叫她的女儿与儿媳来到业主委员会,并和业主委员会领导一起做康老太太孩子的思想工作。最终,她的女儿和儿媳愿意让出两间房子给康老太太住。
社联办的工作人员都是法院资深的老法官,社会经验丰富,处事娴熟。他们经常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定期走访人大常委会、政协,以征求意见和建议,纠正和弥补法院自身的不足。他们紧密配合法院的各项活动,定期到社区、企业走访,认真倾听他们对法院工作、审判人员的廉政廉洁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院领导反馈情况。今年以来,社联办12次邀请人大代表来法院参加案件旁听,两次邀请政协委员来法院座谈,5次到社区走访。
法官流动开庭 平复社会矛盾
管城法院民庭的法官们,以调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在办案的方法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流动开庭就是其中一个方向。该院法官经常到偏远的社区和乡村流动开庭,尽力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我辛辛苦苦把4个子女拉扯大,如今他们成家立业了,我咋就没人养活了?”今年5月份,管城法院成功调结一起近八旬老人李某状告4个子女不赡养案。在管城区南曹乡小胡庄村委会院内的庭审现场,李某当庭拿出自己被子女们折断的拐杖,并指责4个子女的种种不是。
“闺女盖房、买房时我曾先后资助了两万多元,小儿子的房子也是我盖的,如今却没有我住的地方。”79岁的李某说。1994年,李某经人介绍和吴某再婚时受到儿女们的普遍反对。前一段时间,大女儿将他和老伴从居住房屋中撵出,他现只好住在敬老院。此次诉讼,他请求法院判令4个子女支付他在敬老院每月所需的500元费用,支付他每月零花钱和药费600元,4个子女每月均负担275元的赡养费。
在调解现场,李某的4个子女情绪很激动,矛盾很尖锐。“父母辛辛苦苦把子女们养大多不容易啊,你们现已为人父母,更能体谅父母的艰难。”法官耐心地给李某的子女做思想工作。经过一个上午的调解,李某的子女们同意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该院巡回到乡村开庭,共成功调解12起赡养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坚持到乡村和偏远社区流动开庭,既方便了群众,又宣传了法律,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司法便民利民 法官与民一家亲
“你比俺闺女还好。”当女法官把案子立完,郭大爷老人流着激动的泪水说。
2006年4月5日,郭大爷骑着人力三轮车在路上行驶时与被告人王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郭大爷左上肢严重损伤。经郑州市公安局交警处理并认定,王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郭大爷无过错。此案经管城法院于今年6月25日判决,王某赔偿郭大爷医疗等费用共计两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王某无故不履行义务。在郭大爷的家属来法院反应情况后,该院审理认为,符合上门立案的条件,法官决定上门立案。
6月4日上午,管城法院立案庭法官来到郭大爷家。卧床不起的郭大爷一见到法官,就向其讲述自己伤病的痛苦,并痛斥被告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行为。“我们今天保证把你这案子立上,然后由法院执行局对被告人进行强制执行。你现在好好安心养伤,调节好心情。”法官在给郭大爷讲解立案程序的同时,不断地安慰老人。
上门立案是近年来在管城法院实施的便民长效机制。因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到法院参加诉讼行动不便这一实际,该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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