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4日,当申请执行人王某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领取历时8年的执行款时,其实她有很多言语想急于表达,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真没想到8年后的今天还能拿到这一大笔执行款,执行干警的坚持到底的决心让我看到了希望和法律的威严”。经过执行人员多次艰苦努力、耐心做说服教育工作,终于圆满解决执结了一起历时8年半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这是一起发生在1998年6月28日22时许交通事故,被执行人李军无证驾驶一辆吉普车撞死两人,撞伤一人后逃逸,犯交通肇事罪,被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07344,本案实际车主是李铁、车管所登记车主是连李涛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过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李军的妻子王红拘留一次;对被执行人李铁拘留一次;2005年3月28日,李军服刑完毕,至今已采取拘留措施两次。期间被执行人虽履行部分义务,但仍然不能结案,申请执行人因其赔偿款得不到完全实现,情绪异常激烈,多次到法院吵闹。
2007年8月26日,是被执行人李军被拘留的最后一天,执行干警考虑到如再被放出,案件有可能再次被长期拖延,不能执结。这一天虽然是星期天,但执行人员却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将被执行人李军提出拘留所,再做最后一次思想工作,并把申请执行人通知到庭。经过执行人员对李军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讲明法院清理积案的决心,如再不履行义务,就可能受到刑罚处罚。李军表示愿意和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在执行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主持协调下,申请执行人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和履行能力,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再给付33000元,愿意放弃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案至此一共执行回款95000元,申请执行人的赔偿金额基本实现,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都很满意。
至此,经这一起历时长达8年的交通肇事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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