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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没有检查路况 轧死轮下睡觉工人

  发布时间:2007-08-27 16:08:03


    在没有检查路面情况的前提下,仓促驾车前行,结果将躺在压路机前轮下睡觉的一名工人当场轧死。日前,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生于1998年10月的贾某,系登封市中岳办事处任村村民。2006年4月29日13时许,他在禹登高速公路登封市大冶镇刘碑路段工地上,在没有认真检查路面情况的前提下,无证驾驶一辆压路机前行,将躺在压路机前轮下睡觉的工人尤某当场压死。事故发生后,贾某主动赔偿了死者家属1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在驾驶车辆时,未认真检查路面情况,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鉴于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并主动赔偿了死者家属11.5万元,加之犯罪后确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故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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