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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盗窃葵花籽油 良心难安投案自首

  发布时间:2007-08-21 16:12:17


    一时贪心,他盗窃了185公斤葵花籽油;良心难安,他最终选择了自首;相信法律,他被从轻处理。日前,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银锋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973年3月出生的张银锋,系登封市白坪乡的一位农民。2003年11月6日晚,当他发现某煤矿职工食堂无人看守时,顿生盗窃财物的念头。之后,他趁周围无人之机,偷偷进入这家煤矿食堂内,将185公斤葵花籽油用架子车运回家中。事后,张银锋满以为此事做的天衣无缝,不会被人知道,但不久就感到后怕了,甚至为此事几年来夜不能寐。迫于强大的精神压力,2006年12月4日,张银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银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上述一审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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