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市中院邀请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副教授王蓓,在本院第一审判庭为全院干警作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司法礼仪讲座。讲座采取互动式的教学模式,从司法礼仪的定义、核心、要素、作用和司法人员形象塑造以及拜访与接待礼仪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解,重点讲解了法官的着装、庭审语言、行为等方面的礼仪。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作了简短讲话,他指出:司法礼仪是对司法人员语言、服饰、仪容、举止等方面的要求,是司法文明的标志和象征,是整个司法公正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它对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塑造法官形象、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作用。遵守司法礼仪,是每一个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一个法官如果态度谦和、语言真诚、举止规范,当事人就会对法官产生认同感,就会尊重法官、相信法院,接受裁判,有利于矛盾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相反,就会容易产生对抗心理,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希望大家在工作中,以谦和的态度、朴实的作风、热情的服务、文明的行为公正司法,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听完讲座之后,大家一致认为感受深刻,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要严格要求,自我约束,认真遵循法官司法礼仪规范,严格约束业外活动,注意提升自我形象,充分展示当代人民法官的文明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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