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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公、检、法执行联动 逃债人占不到便宜

  发布时间:2007-08-20 17:02:46


    2007年8月1日上午,家住巩义市康店镇的杨林、王刚强、李新华(均为化名)从法官手中接过盼望已久的执行款时,甭提他们有多高兴了。他们案件能够顺利执结,得益于巩义法院实行的公、检、法联动执行机制。

    2005年,被执行人李某做生意时欠下三名申请人运输款8000多元。巩义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依法判令李某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李某长期潜逃在外,企图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或其家属对其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引导李某履行判决确认的义务。但李某置若罔闻,态度蛮横,气焰嚣张,并扬言绝对不会履行。

    巩义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及时启动了公、检、法联动执行机制。巩义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武志亮、巩义市检察院检察长耿红等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亲自出席联动执行联席会,对李某拒不执行判决案进行专题研究。在公、检、法的联动执行机制威慑下,李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感觉到逃避执行无法得逞。迫于联动机制的压力,自觉把八千多块钱送到了法院,两年多的三件执行难案得以圆满执结。

    事后,公、检、法领导一致表示,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将对诸如李某等有履行义务能力而抗拒履行、妨碍执行、暴力抗法的进行严厉打击,将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刑罚措施,坚决捍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践行“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让恶意逃债的人占不到便宜”的公开承诺。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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