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铤而走险盗挖古墓 法盲农民受到惩处

  发布时间:2007-08-20 11:37:43


    为了发财,三农民居然铤而走险合伙盗挖古墓,结果得不偿失。8月20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张德仁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案犯杨书亮和周站安,则被法院以同样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一年、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张德仁和杨书亮分别是登封市大冶镇和唐庄乡的农民,周站安则是从宜阳县来登封打工的农民。三人结识后,经过一系列预谋,遂决定铤而走险盗挖古墓发财。2006年8月6日晚,张德仁、杨书亮、周站安来到登封市唐庄乡一玉米田内,合力盗掘了一座古墓葬,盗得6只陶罐并卖掉,得到现金1500元。

    事隔一周后,发财心切的张德仁又伙同王建立、李大宽(二人另案处理)再次来到该玉米地,欲行盗掘物品时,不幸被人发现,只好仓皇逃跑。经鉴定,该墓葬为东汉时期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德仁、杨书亮、周站安结伙盗掘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张德仁原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杨书亮、周站安在犯罪后能够认罪、悔罪,并自愿接受财产刑处罚,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所起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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