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传家宝。但长期以来,一提起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在一部分人中产生逆反心理,这不能不说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有着直接的关系。过去,我们做思想工作热衷于讲大道理,不注意联系工作实际,方式单一,不分对象,缺乏针对性,思想政治工作成为“玩虚的”、“空对空”,不可避免地在群众中造成误解,形成偏见。因此,解决这一问题还必须从思想政治工作自身做起,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先,要在观念上创新。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有的部门存在着轻视或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为此,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在观念上有所创新,澄清四种糊涂认识。一是澄清思想政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糊涂认识,突出重要性;二是澄清思想政治工作学问不大,难题不小,什么人都能做,什么人都做不好的糊涂认识,增强针对性;三是澄清思想政治工作像一把雨伞,阴天带着它,下雨撑起它,天晴收起来的糊涂认识,摒弃随意性;四是澄清只要把审判工作搞好了,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思想政治工作可有可无的糊涂认识,克服片面性。牢固树立“生命线”和大有可为的思想,使其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其次,要在方法上创新。方法是手段,是工作的途径。从实践来看,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要实现创新必须实现“三个转变”,处理好“四种关系”。实现“三个转变”即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靠经验做思想政治工作,转变为靠掌握人们的思想活动规律做思想政治工作;由单向灌输型向双向交流型转变,要根据人们的心理特征,坚持“以人为本”,理解人、关心人,以座谈讨论等双向交流形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激发受教育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单纯说教式向多种传播式转变,把简单的说教转化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教育形式,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寓教于服务之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趣味性、渗透性和感染性。处理好“四种关系”即一要处理好老方法与新方法的关系;二要处理好教育与管理的关系;三要处理好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关系;四要处理好压、堵与疏、导的关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第三,要在载体上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要跟上时代,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深入人心,就必须抓住阵地,选准载体,载体选好了,思想政治工作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前我们要用足用活用好现有的有效载体,抓好“三项教育”、“四项建设”,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三项教育”就是抓好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四项建设”就是搞好新闻网络建设、机制建设、文化建设、阵地建设,全面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创建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树立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第四,要在机制上创新。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完善的科学的机制,是思想政治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并形成良好运行状态的重要一环。机制上创新,关键是要落实“三个到位”。一是领导认识到位。“一把手”要坚持“两个指标一起下,两个成果一起要”的指导思想,实行“一岗双责”,努力使思想政治工作由虚变实,力量摆布到位。思想政治工作仅仅依靠政治部门来做是远远不够的,要真正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门组织协调,党工团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二是配套设施到位。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和改进,必须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适当增加投入,着眼于建设。三是考核奖惩到位。要制定一套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考核,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社会形象
审判作风是司法文明的直接体现,抓好审判作风就是抓住了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在当前的形势下,应努力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求法官在工作中自觉做到“六不六无”:不对当事人耍态度,无生、冷、横、硬现象;不接受与案件有关的吃请、礼品,无索贿、受贿现象;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无歧视弱小、欺压群众现象;不滥用职权,无滥用强制措施和超越职权现象;不办错案,无超审限、超执限现象;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无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现象。
二是按照“正、诚、实、严”的四字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正”,就是要做到司法公正,作风正派,一身正气,以正服人。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以正服人,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同志们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诚”就是要求对人诚实,办事诚信,做人诚仆,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给人民群众以可信任感,从而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实”,就是要求做一切事情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反对华而不实,心浮气燥;“严”就是治院从严,治警从严。要通过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造就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奠定组织保证。
三是积极开展“三声四心”活动,文明接待当事人。对反映情况的当事人,要做到“来有迎声、坐有请声、去有送声”,要“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记录、诚心办事”。要注意文明用语,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四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推动部门作风的转变。如,立案庭可以通过开展“快速立案通道”活动,提高立案效率,方便群众诉讼;行政审判工作可以结合行政执法状况,通过开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形式,自觉延伸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意识;执行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行活动,最大限度地兑现当事人的实际权益,扭转“执行难”的不良局面;作为法院“窗口”的立案、审监和行政部门可以结合业务实际开展“形象好、素质好、态度好”的“三好窗口”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和改进法院文化建设,丰富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内涵
法院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一种,是指法官群体在长期的工作、生活及其他各种社会活动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主要包括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科技文化、行为文化四个方面,其核心是法官群体的价值观。
法官群体的价值观是把司法公正视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法官必须有一颗公正之心,必须严格遵守和公正执行法律条文,才能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因此,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能够引导和激发法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最终促进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构建先进法院文化是加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只有构建先进的法院文化,提高法官的内在文化素质,培养公正之心,才能使法官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为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为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尽职尽责;构建先进法院文化也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通过先进法院文化,给法官提供一个精神生活的良好氛围,从而培养其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执法水平,才能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构建先进的法院文化,首先要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法院精神是法院文化的灵魂,是激发法官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它是人文精神与法治精神的有机结合,主要包括:法律至上精神、公产公正精神、崇尚科学精神、无私奉献精神等。法院精神使法官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一致,为国家的审判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其次是抓好法院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形成先进法院文化的导向和核心。构建先进的法院文化,领导班子的文化素养状态是个关键。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和交流,提高其理论修养,形成靠素质魅力和人格魅力来树立威信,靠表率作用影响带动法官,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领导班子;再次,采取多种方法营造先进的法院文化氛围。一是要在法院机关内部建立起一整套符合法院精神的现代管理机制。其中包括监督机制、竞争机制、用人机制、奖惩机制等。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二是强化内部宣传教育职能。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同时还要注意培养行业典型,通过宣传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在全体法官中形成争先恐后、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三是引导好法官八小时以外的文化生活。法院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我们要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的工作人员。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纵深发展
人民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要上水平、上台阶,就必须依靠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和个人文明水平的提高。一是要着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要经常在干警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并从职业纪律、职业荣誉、职业道德、职业作风等方面入手,着重培养法官以院为家的主人翁意识,热爱本职工作的敬业精神,谦虚热忱、文明办案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审慎明断的审判作风,清正廉洁、铁面无私的良好道德,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英雄气概,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成为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的队伍。要大力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使每一名干警都成为人民法院形象的代表,给群众以信任感、信赖感。
二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虚功实做,办实事。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创建活动的立足点、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要把解决干警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不断看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取得的成果和给自己带来的益处,更加积极自觉地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来。
三是要选好载体,注重连续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必须有与内容相应的形式和载体,人民法院要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文明法院”、“文明系统”、“十佳法官”、“青年文明号”等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贵在坚持,无论在活动内容和工作目标的确定上,还是在活动载体的选择上,都要注重连续性;不能搞“一阵风”,这是群众最反感的,也是以前不少活动没有成效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要求发挥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近几年,法院队伍中涌现了一些优秀的典型,人民法院在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中,也要注意在自己身边发现典型,善于从平凡中发现伟大,对典型人物的定性要准确,评价要适当,议论要贴切,只有实事求是,入情入理,才能入脑入心,在广大干警心中深深扎根,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大力宣扬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推动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五、创建符合自身规律的制约机制,为人民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教育、引导,但同时也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制约机制来作保障。要大力推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总责,把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主管院长和各庭室负责人不仅要抓好业务工作,更要抓好队伍建设,既抓案子又抓脑子;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要尽可能地把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系统内部,继续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和审判监督制度,尤其要加强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当事人申诉、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多渠道地发现问题,确保公正执法,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使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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