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管城法院再次加大执行力度,将执行工作推向高潮。当日从晚9时至次日凌晨3时,该院执行干警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10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部分被执行人当场交现金8万余元,共结案4 起。
乡政府官员 5万元赖了9年
“喂,是孙大光吗?我是管城法院执行人员,你现在哪里?回家有事找你说说。”,“我在单位,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孙大光在说完后,就立即挂断了电话。执行人员在向他妻子宣读了搜查令后,对其家进行了搜查,期间,而孙大光一直不愿露面,执行人员遂将其妻子带到法院进行拘留。
1998年1月21日,在郑州市管城区圃田乡政府工作的孙大光向该区圃田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期限为12个月,月利率为千分之10.8。到期后,经该信用社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孙大光于2007年4月30日前向圃田农村信用合作社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4.6万余元。但孙始终不履行,法院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为了550元 反目成仇
欠他人550元的涂料费不仅不给,还将讨债者打出家门,反而又威协诈取500元,致使申请执行人丁某再也不敢向其讨债,遂到法院讨回了公道。
2004年7月,被执行人张金水因装修房子在丁某处购进涂料瓷片等物价值750元。05年8月,张金水给付丁某200元后余款550元至今未付,丁某诉至法院,07年1月18日,判决书生效后,张金水拒不履行。法院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采取强制措施时他极力反抗,尽管他妻子在当晚交纳了执行款,法院还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进行拘留。
两次被“捉”“老赖”现场交清了7万元
“马上拿7万元到法院,”连续两年被执行人员“捉拿”到了法院的蔡某看到法院的执行力度实在是太大了,才迫不得以向家人打电话送钱过来。
1999年10月,蔡某与郑州有色地质物资供销储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物资公司将凤皇路一号门面房租给蔡某作为酒店使用,租赁时间从1999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每月租金13700元。到期后,蔡某欠物资公司7万元的房租一直未交,物资公司遂将蔡某诉至法院。2005年11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蔡某拒不履行。此案在去年大执行中就将蔡某带到法院,因种种理由还拒不执行,法院遂将其进行了拘留。这次又将其带到了法院,在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蔡某才最终履行了法院判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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