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几位申请执行人专程从新乡赶来,为我院执行二庭的执行法官们送来锦旗,表示感谢,颂扬他们“保护合法权益,廉洁公正执法”的办案作风。
日前,经过多方努力,艰苦攻关,我院执行二庭终于执结了一起涉及农民利益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乡长河种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新乡县棉麦研究所种子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06年12月27日申请执行,本院同日立案执行。因该案事关农民利益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此,能否尽快执结此案已成当务之急。该案执行长李有忠同志虽已年近六旬,但斗志不减,以职责为天职,以工作为己任,不辞劳苦,带领承办本案的执行员李杰同志,顶酷暑三下新乡,多次地找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谈心,释明法律,说明该案的影响与后果,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走向了和解之路,双方当事人于2007年7月26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2007年7月30日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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