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日一早,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就举着一面绣有“热情服务,廉明高效,情系企业,鼎力相助”的锦旗,站在郑州中院大门口等着向民三庭的法官表达自己企业的感谢之情。
时间还得回溯到去年,我院民三庭受理了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植物新品种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对市场上畅销的“郑单958”玉米品种的权属产生了争议;当时,又恰逢农忙时节,种子的销售旺季,该案背后存在的巨大市场又使双方存在较大的对抗情绪。负责审理该案的民三庭的王富强等三名年轻法官,积极和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意向,克服植物新品种案件的种种技术性难题,耐心深入细致的甄别案情,两赴内蒙赤峰调查取证,克服困难,及时准确公正的审理了这一案件,使原告方北京德农种业公司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点。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的认定。为了表达感激之意,北京德农公司特地在北京制作了锦旗,派专人送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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