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崔瑞玲,女,现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1990年7月,毕业后分配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先后当过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
在十七年的民事审判中,她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两千多件,无一件错案。他连续多年在全院人均结案第一,每年结案均达200多件,调解率达70%以上。她先后荣获郑州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郑州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被评为郑州市第二届“绿城卫士”。
“法官”含义见证断案艺术
初次见到崔瑞玲,第一印象是举止干练,言语中流露出自信、谦和。从她年轻的外表上,看不出她是一个已经在法院工作了17年的“老”法官。
做法官难,做民事法官更难,崔瑞玲与全国所有的民事法官面对的案件一样,她审理的民事纠纷,或许没那么引人注目,也不会有什么轰动效应,更谈不上大案要案,但却隐藏着当事人之间非常严重和激烈的利益冲突和他们对于公正裁判的强烈期盼。
“调解结案,息事宁人。”崔瑞玲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一起起充满矛盾的民事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崔瑞玲到法院工作后,常常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法官是什么?书本上说,法官是法律王国的天使,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法官最令人钦佩的就是公道,。她经常提醒自己:“心中时刻要装着老百姓,时刻装着当事人,让当事人满意。”
正是对“法官”含义有着这样的理解和认识,崔瑞玲在审判每一起案件时,都在“细”字上狠下功夫,仔细查阅卷宗,认真调查案情,详细审核证据,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辩法析理。
而她负责审理的主要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离婚等案件。在她的当事人中,有的刚刚失去亲人,有的因事故致伤残,有的因纠纷反目成仇……面对他们,她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和耐心,轻轻抚平人们心底的创伤;她以法官特有的正义和勇敢之心,果断地拿起法律的利器,惩恶救善,还公道正义于人间。
“让当事人把话讲完。”在开庭时,不少当事人无力聘请律师,往往是自己进行辩护,有时一句话能翻来覆去地说上几遍甚至十几遍。作为审判长,崔瑞玲从不轻易打断话他们的话,让他们充分说明自己的理由后,然后适时组织调解。
“如果打断他们的话,会让其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调解结案,还会导致诉讼参与人对于法官的误解与不满。”崔瑞玲说,“只有对一个案子有耐心,才能与当事人更好地沟通。”
32岁的司某在医院诊治中因药物过敏致死,其亲属无法接受这一噩耗,就多次到医院讨要说法。司某的亲属到法院起诉后,此案由崔瑞玲负责审理。她第一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时,司某的亲属一见到被告方的代理人就情绪激动,险些发生殴斗事件。她注意到,双方同时到庭参加调解的可能性不大,就改变当面调解的方式为庭后单独沟通。她对司某的家属耐心细致做工作,经常主动给其打电话进行沟通。经过数次“背靠背”的调解,她最终促成双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此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韩某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娘,其患有白内障疾病,到医院诊治后,换上了人工晶体,由于治疗效果不佳,便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过错,要求赔偿损失,并且情绪非常激动。崔瑞玲接手此案后,双方一见面就大吵大闹。她首先对韩某做工作,韩某每次到法院来,她都热情地迎上前去,搀扶着她说:“大娘,您来啦,请坐,您喝杯水,歇一会儿咱再谈。”韩某走时,她又搀扶其到法院大门口。她一遍遍耐心地给韩某讲解法律规定,使韩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所起诉的事实理由并不能完全成立,便接受了法庭的调解。
调解协议签字后不久,韩某又一次来到法院找到崔瑞玲说:“我找你有事。”崔瑞玲还以为她对调解意见反悔了呢,就再次给她讲解法律规定。老太太一听便笑了:“孩子,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我?”崔瑞玲说:“大娘,您说吧。”老太太说:“你这个闺女心眼,说话好听,对人和善,我想认你作我的干女儿。”如今,老太太经常打电话给崔瑞玲聊天。
心底无私见证法官本色
多年来,崔瑞玲为无数的农民工、老人、妇女讨回了公道,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和谐,有人称她是“弱势群体的贴心人”。但她却说,“守护他们的不是我本人,而是法律。”
崔瑞玲能够充分理解当事人的处境。民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处境异常艰难,不但饱受侵权之苦,更有可能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而失去争取司法救济的机会。面对这样的当事人,她总是会详细诠释法律规范,充分释明诉讼要领,尽最大努力帮助当事人维护权益。一方面,她深知同情代替不了法律,司法救济必须建立在事实、法律与正当程序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她却不愿看到受到伤害的弱势当事人仅仅由于知识和能力的不足而陷于更深更大的困境,一直试图用司法者的无私、善良与热忱去感化、打动和促使更多的人伸出援手,从而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更直接帮助许多陷入绝境的弱势者摆脱困境。
为了增强自己的办案能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知识型法官,崔瑞玲靠着顽强的毅力,四年之内先后通过二十几门课程的考试,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注重在实践中总结审判经验,以便在处理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焦点、抓住重心,做到驾轻就熟,得心应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崔瑞玲信奉这样一句人生格言:“公生明,廉生威”。她经常告诫自己:”我是一名人民法官,我没有权力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为自己谋私利。“从事审判多年,廉洁奉公的理念早已深深地渗入了她的脑海,面对权势的干扰、人情的牵绊,金钱的诱惑,她总能坦然以对,以公正的判决展现法官的清廉本色。
原告王某是一名公交汽车司机,因右手麻木到医院做手术,因医院在医疗中的过错,原告的动脉血管被截断,造成手指坏死,最后截去了右上肢。一个司机失去了右手,这不但意味着原告将永远失去这份工作,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残酷的事实!原告把全部希望寄托到了诉讼上,希望通过诉讼讨要一个说法,要回自己应得的赔偿。有人对原告说,如果不给法官套近乎,官司就没有把握。原告就和妹妹多次在法院门口等崔瑞玲下班,要请她吃饭,甚至一直跟到家属院,均被崔瑞玲婉言拒绝,崔瑞玲动情地说:“作为当事人,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你的做法是对我们法官的不信任。既然你到法院打官司,就要相信法院会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当原告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后,禁不住泪流满面:“我原来误解了法官!法院是公正的!”随后,原告送来了一面写着“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锦旗。
和睦家庭见证亲情无价
白天开庭审案子,晚上加班写法律文书。为此,崔瑞玲放弃了许多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当别人下班回家时,她还在办公室处理案件,当别人在电视机前欣赏节目时,她却还在俯案书写法律文书,有80%的案件判决书都是在晚上完成的。
一天晚上,崔瑞玲在家里草拟一份判决书时,抬头发现孩子没有精神,以为孩子困了,也就没有在意。当时她的孩子才2岁多,将孩子哄睡后,就继续草拟写判决书。写到凌晨时12点多,孩子突然哭了一声,便昏厥过去,眼珠向上翻,四肢抽动。她这才发现孩子已经烧得滚烫,当把孩子抱到医院时,高烧达到了42度,值班医生厉声对她说:“孩子怎么烧成这样?你这个妈妈是怎么当的?”那天,孩子输液输了整整一夜,她守着也一直坐到第二天早上。
当天上午她还有一个庭要开,虽然一夜没有合眼,却还是把孩子丢给了父母。这时,刚刚醒过来的孩子见妈妈要走,就拉着妈妈的手哭着说:“妈妈不走,妈妈陪陪我!”看着孩子憔悴的小脸,她也很想留下来。但是,一想到当事人,她就流着眼泪跑出了病房。
这些年来,崔瑞玲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家里的事情很少操心。由于丈夫单位工作忙,还要照顾孩子、忙家务,因劳累过度患上了心脏病。有一次,丈夫正在上班时突然发病,被送往医院抢救。丈夫单位的领导把电话打到崔瑞玲的单位,当时她正在开庭,一直把庭开完,她等当事人看完庭审笔录后,才匆匆忙忙赶到医院。她看到病床上依然昏迷的丈夫时,泪水夺眶而出!
最令她难忘的是丈夫有病的那段时间,白天她拼命工作,下了班买菜、做饭、接孩子,还要给住院的丈夫送饭。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也从没有请过一天的事假,还在当年创下了结案数全院第一的纪录。
有人说崔瑞玲是“拼命三郎”,有人说她是“工作机器”。其实,作为一个女人,谁能不爱自己的家,不爱自己的父母、丈夫和孩子?她的父亲是一位退休法官,只要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有政法干警因违法违纪被处理的消息,老人就会在电话里或在吃饭时对她讲。她深感老父亲的苦心,父亲不但自己一生清贫,更希望女儿向自己一样清清白白、坦坦荡荡!这一切,汇集成了一股力量,使崔瑞玲在审判工作中不断超越自我。
“奉献之心、公正之心、为民之心、大局之心、律己之心,颗颗寄予着人民对法官的希望,颗颗维系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颗颗书写着我们这代人民法官的责任和使命。”崔瑞玲在撰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时,写下了这句话。
【个人感言】
人们之所以愿意将纠纷诉之法院,就是相信法官能够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运用法律法规,辩法析理,明察秋毫,将公平和正义传输给每一个当事人,是我们每位法官不懈的追求。其实,我只是做了分内的事情。在办案中,要用心去感受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用法律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让每一件案子闪耀着和谐之美。荣誉,应该属于大家和我所在的集体,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