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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突出五项工作确保群体诉讼案件顺利执行

  发布时间:2007-08-06 17:14:10


    荥阳法院在执行群体诉讼案件中要求突出五个字,使群体诉讼案件得到顺利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深”。将群体诉讼案件的执行当作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将涉法上访遏止在萌芽状态。

    二是执行力量上要“强”。针对群体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执行标的额大、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等特点,专门抽出责任性强、经验丰富的干警成立群体案件专案执行小组,并对专案执行小组在人员、车辆、经费补贴上给予政策倾斜。

    三是执行力度上要“大”。对群体诉讼案件坚持“快执快结、优先处理”原则,不拖、不压,不留“后遗症”。执行人员坚持24小时工作制,实行早晚执行、节假日执行、交叉轮流执行等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案件如期执结。

    四是执行方法上要“活”。群体诉讼案件涉及到的被执行人绝大多数是法人单位或行政机关。通过找被执行人的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协调,向被执行人施加行政压力;通过做被执行单位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向被执行人施加法律压力;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向被执行人施加思想压力;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向被执行人施加后果压力,最终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

    五是社会效果上要“好”。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政治效果的统一,以案释法,廉洁自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将案件圆满解决,使当事人在权利兑现时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从而取消上访念头,由此及彼,在社会上产生正面的“群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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