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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被车拖抛数米 女生情急跳车身亡

  发布时间:2007-07-31 15:27:54


    受害人王伟霞(化名)是河南某大学的在校生,去年10月2日国庆节放假期间,王伟霞和同学宋艳红一起去逛万客隆家具城。在南门下了公交车后,两人想去北门,就坐上了宋某的机动三轮车。到北门后,两人都下车,王伟霞付给宋某一元钱,宋某嫌给的车钱太少,两人就讨价还价。最后说好再往西拉二、三百米,王伟霞再加一元钱。于是两个女孩重又回到车上,王伟霞先坐上车,可正当宋艳红一条腿刚登上车、另一条腿还在车下时,三轮车就启动了,宋艳红跳着跟着车跑了五、六米就被抛下了,尽管宋艳红不停叫喊停车,机动三轮车却依然没有停下,王伟霞见状,情急之下也从车上掉下,结果造成重型颅脑损伤,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于2006年10月15日死亡。

    惠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行驶中未保持安全车速,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罚。惠济法院于昨日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王伟霞家属经济损失227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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