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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遗产有原则 照顾老人和小孩

  发布时间:2007-07-26 18:11:14


    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抚恤金分割案件,及时化解了一场家庭纠纷。

    法院审理查明,魏某生前系一名教师,前妻不幸早亡,留下二子一女。后来,魏某又与崔某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儿。2005年,魏某因病去世,教育部门给予魏某家属1万元抚恤金。后来,魏某前妻的三个子女到教育部门领走了抚恤金。事后,崔某向魏某前妻的三个子女索要抚恤金未果后,告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抚恤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魏某的老母亲以及4个子女等6人对抚恤金均有继承权。在照顾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前提下,法院认为,崔某和魏某的两个儿子各分1000元,魏某的老母亲应分2000元,魏某未满18岁的大女儿应分2000元,年仅5岁的小女儿应分3000元。宣判后,6位当事人均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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