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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副院长付和平到金水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07-07-25 18:11:34


    7月24日上午,中院副院长付和平带领民四庭主要同志到我院民二庭调研指导工作,我院常务副院长郑生、主管民二副院长闫之璞认真汇报了民二庭今年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

    在民二庭会议室中,首先民二庭庭长武卫向与会的中院领导做了工作汇报。主要汇报了2007年以来民二庭收结案情况、每个审判员收结案情况、人均收结率、调解撤诉率、主要纠纷案由的统计分析、各种结案方式的统计分析、2006年未结案件的统计数字、未结原因分析、制订对策情况等,同时,武庭长还向中院同志汇报了民二庭人员配备情况及工作压力等客观现状。

    郑院长及闫院长分别对中院领导的亲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郑院长向中院同志介绍了现在法院的人员调整情况和法院近期工作情况,闫院长介绍近三年来民二庭商事审判的情况以及现在民二庭的工作现状。

    中院民四庭庭长王季和副庭长刘超对我院民二庭的工作提出几点指导意见。在审判程序方面有四点:第一、要规范送达。尤其是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第二、要规范上诉案件的装订、文书制作;第三、送达回证中签字要准确、工整,写清日期、备注等;第四、上诉案件必须附送达地址确认书,若有特殊情况,卷宗中附书面说明。在案件实体方面有四点:第一、案件争议的金额等关键事实要在查明事实部分同判决主文部分前后呼应,违约金计算依据、数额计算来源可以在审理报告中说明;第二、基于同一种事实的同类案件,全庭判决统一,要维护判决的权威性;第三、卷宗中一般不保留证据原件,可要求当事人在复印材料中签字认可;第四、案件审判过程中要注意弱势群体的保护,追求公平主义。

    最后中院付和平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院民二庭在人员少,审判任务重的情况下所取的骄人成绩,认为民二庭是一个经得起考验的先进集体;而且调解撤诉率达到57.5%,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是全市法院及至全省法院的一面旗帜。以后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资源,多出高质量调研性的文章,加强宣传。但同时指出民二庭在审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一些问题通过行政方式处理更合适,部分审判员缺乏全局观念等。最后,付院长鼓励民二庭全体干警要轻装上阵,中院民四庭将一如继往的支持工作。两者要多沟通,多协调,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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