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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以签订委培学生合作协议为名诈骗学校钱财

  发布时间:2007-07-24 17:44:20


    为了牟取私利,竟然以签订委培学生合作协议为名,趁机诈骗外地学校的钱财。7月18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张建和单处罚金5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建和系登封市大金店镇的一位农民。为了牟取私利, 2005年5月11日,其伙同李振六(已判刑)以签订委培学生合作协议为名,通过采用让客户宴请和让客户购买礼品等方法,诈骗上海某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现金及物品价值共计3100元。第二天,他们故伎重演,再次诈骗山东青岛市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金及物品价值3700元。案发后,张建和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建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等手段,结伙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案发后能主动投案,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赃款已全部追退,并自愿认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对其单处罚金为宜。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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