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从7月23日开始,河南省登封市法院在全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庭审观摩活动。据了解,这是该院通过岗位练兵、提升审判质量、规范庭审活动、实现“公正与效率”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早在此前,该院就对参加庭审观摩的审判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开庭要做到“二文明”、“三统一”、“四不准”,即举止文明、语言文明;统一在审判庭开庭、统一着装、统一讲普通话;不准开手机、不准抽烟、不准出庭迟到、不准随意出入。二是无论是简易程序开庭,或者是普通程序开庭,无论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者是行政诉讼案件开庭,要求承办法官均做到从开庭到闭庭,各诉讼阶段层次要清晰,组织陈述要恰当,庭审节奏要合理,语言要准确、文明、简洁、规范。三是要求坚持调查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讲理说法在法庭、调解互让互谅在法庭。
为保障活动的有序进行,该院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赵永纯任组长,并设立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开展。为增强庭审的透明度,该院还特意聘请了政法委的有关领导、部分人大和政协代表参加了旁听。此外,每个庭审结束后,各主管院长还要现场点评庭审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待整个活动结束后,按得分高低评出2个优秀合议庭和2名优秀审判长进行表彰。
通过开展规范庭审活动,组织庭审观摩和规范庭审评比,既提高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提高了审判质量,又促进了审判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有效地树立起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