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占地活动,遏止非法占地势头,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根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国土资源局的申请,2007年7月20日上午7时许,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对4起非法占用土地7000余平方米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开始拆除!”随着总指挥庄巧利副院长的一声令下,非法占地上的预制板水泥地面瞬间被掀起。7月20日上午7时,由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庄巧利任总指挥,行政庭庭长赵小联担任此次行动的组长,共有法警18人,还有管城国土资局和十八里河镇政府共100余人参加此次执行活动。
“虽然私自占地属违法,但你们也不能这样连一点人情都不讲吧,让老百姓该怎么活”,7点半左右王垌村村民开始起哄找事。此次强制执行的案件是由管城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4月19日向管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长彦、李双喜、李国强、李忠林等4人,地点位于管城区十八里河王垌村。在管城区法院受理此案件后,分别下达了拆除公告、强制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仍不自履行。此次事关重大,现场进行警戒,有执行指挥人员关于采取强制措施的指令。对重点强制执行的案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出经制拆除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7月4日前自行拆除其非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被执行人拒绝自行拆除的,由执行人员在确认建筑物内无人员和财产后开始强制拆除。此次共需拆除土地面积达7380平方米,因该村300余村民的围堵,更有两名老太太坐在执行车辆下面强行法院正常执行,致使此次执行活动不得不停止,只执行1000余平方米。
非法占地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影响了国民经济民展,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为此连发紧急通知,要求查处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同时由于非法占地成因复杂,执行难度极大,导致大量执行积案没有行到及时执行,助长违法占地行为,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人民法院形象。此次活动是今年以来最大的强制执行活动,主要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