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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房子户口未迁出 孙某无奈成被告

  发布时间:2007-07-23 15:38:36


    根据户籍管理政策,户号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套房只有一个户号,原户主户口未迁出,新购房主就没法入户。牛某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买了房子却没法入户。

    牛某是河南平舆县人,想在郑州市买套二手房。经过多方比较,通过中介公司,2006年10月牛某与孙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牛某购买孙某的面积为63平方米的房屋一套,总价17万元。在收到全部房款后,两人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孙某保证在2007年4月之前迁出该房产的户口。但到了约定时间,孙某迟迟未将该房产下的户口迁出,致使牛某不能将自己的户口迁至自己的房产名下。无奈牛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孙某将该房产名下的所有户口全部迁出。

    审理该案的惠济区法院弓永健法官提醒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谨慎确认户口问题,最好是分几次付款,等到确认对方把户口全部迁出后再付清房款,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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