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贾记鑫院长提出的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的指导和集中清理积案的要求,2007年7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付和平带领民四庭王季庭长和部分干警到中牟县人民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的受理、审结案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听取了中牟县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和民二庭关于民商事法庭审判人员的构成、民商事案件的类型特点及收、结案的情况和清理积案计划的详细汇报。
付和平院长在听完汇报后指出,我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具体内容,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审判工作,为中原崛起与构建和谐中原作出贡献。具体要做到,第一,针对民商事案件审判人员虽然整体素质较高但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基层法院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取得党委和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争取为民商事审判队伍充实力量,以免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第二,对民商事案件要严把立案关,要加强对立案人员的培训,不能把本应由其他机关主管的案件直接立案,否则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会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调解工作,特别针对中牟县近期出现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特点,加强调解工作对维护已有社会关系的稳定性和新农村建设将有判决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调研会上,中院民四庭就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存在的程序和实体上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与会的中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同志普遍认为,贾记鑫院长提出的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很必要,也很及时,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特别是两级法院判决的统一有重要意义。
会后,付和平院长还到中牟县刘集人民法庭看望、慰问了冒着酷暑工作的一线法庭干警,详细询问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