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惠济法院召开发还重审、改判案件讲评会。会议由副院长刘平春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院长贾培枝对今年上半年发还重审、改判的11起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讲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要求。
最后,院长王晋嵩结合我院上半年审判工作情况指出了我院案件质量上存在的问题:1、对证据分析判断能力不强。2、程序意识淡薄。3、工作责任心不强。4、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有欠缺。对今后如何提高办案质量王院长提出了五点要求:1、要深入学习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或是简单的记忆上,而是要入心入脑,真正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去指导我们的审判工作,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2、要增强为民意识。我们每一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在司法实践中,尽可能把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加大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比重,更好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应大力加强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的自觉性,让胜诉者赢得清清楚楚,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要坚决做到程序公正,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认识和做法。3、要增强质量意识。我们的每一位法官都要牢固树立司法公正的意识和办案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增强解决纠纷的公正性,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办成“铁案”。同时,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达到“胜败皆服”的目标。4、要增强责任意识。每一位办案人员一定要用责任心来克服工作上的草率,彻底杜绝一些不必要的发还重审和改判,降低我院案件的发还重审、改判率。5、办案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关于如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问题。二是关于如何认定逾期举证的问题。三是关于如何认定诉讼时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