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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1小时后电视突然起火 消费者状告销售公司

  发布时间:2007-07-11 10:50:11


    一位古稀老人在家看完电视将其关闭1小时后竟突起大火,并烧毁家里部分电器。消费者翁某遂将销售厂家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销售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烧毁家电的采购费用共3850元,并支付预期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2万元。此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已受理。

    2005年2月27日,翁某在郑州易初莲花紫荆山路店购买了一台长虹彩电。2007年5月28日晚上9点左右,翁某在家中观看了1个小时左右的电视,而后用遥控器关闭了电视,一个小时后翁某被浓烟熏醒,起床一看,电视机竟然起近1米高的大火,翁某急忙设法切断了电源,用水将大火扑灭。在此次事故中烧毁长虹彩电、白雪冰柜、奇声DVD机、立钻空调各一台。

    翁某认为,他年近古稀,并无其他爱好,每日与电视为伴,以观看电视节目为人生之最大乐事。在这次事故中,他险些被大火活活烧死,受此惊吓,他已不敢再看到电视机,并导导失眠、头晕、惊悸、神经衰弱等症状,经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刺激性精神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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