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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银基30万 涉案人竟是名大学生

  发布时间:2007-07-11 10:47:56


    银基商贸城又一次被敲诈30万,这次与以往不同的是犯罪嫌疑人李建伟竟然是一名大学毕业生,此案被管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10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诉称,2007年4月5日14时许,被告人李建伟用一“雅鹿”纸手提袋携带装有甲荃的圆形白色塑料壶、装有高锰酸钾的方形白色塑料壶和敲诈信等物,到郑州市银基商贸城三期一楼北厅天井处,将甲醛和高锰酸钾混合产生白色浓烟和刺激性气体后迅速离开现场。李建伟通过留在现场的敲诈信威胁郑州银基商贸城有限公司汇款30万元人民币到其事先准备好的帐户上,否则其将在银基商贸城内放置炸弹及更高性能的化学毒气弹。4月6日12时许李建伟给银基商贸城保安部打电话再次进行威胁。郑州银基商贸城有限公司被迫向其指定帐户汇入5万元人民币。李建伟先后在郑州、新乡、洛阳三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9700元。4月11日李建伟在洛阳取款时被洛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110处民警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李建伟敲诈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建伟代理人辩称,银基商贸城虽向李建伟帐户汇入5万人民币,但李建伟其实只取出9700元,其余钱的是银基商贸城为配合公安机关抓捕李建伟而汇入的,再说李建伟根本控控制不了他帐户上的钱,因为银行自动取款机每天只能取走5千元,而公安机关又可随时冻结该帐户上的钱。

    其代理人认为,李建伟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他的行为给银基商贸城带来的危害很小。他自小家里贫困,大学毕业后未能找到合适工作,再加上已成家,并有很小的孩子需抚养,他只是很单纯的想弄点钱度日,并没有危害银基商贸城的主观故意,事后主动退桩,认罪态度非常好,应当从轻或减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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