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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心定纷止争 下真功促进和谐

惠济法院抬起“衙门”进社区

  发布时间:2007-07-06 11:22:49


    “法官进社区入乡村使我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还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这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的事情。”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新城办事处贾河村村民范根林拿着法官当庭给他的1000元现金,脸上充满着喜悦。这是5月30日发生在惠济区新城办事处贾河村村委会开庭现场的一幕。也是惠济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实写照。

    惠济区干部群众眼下津津乐道的是,在全区社区乡村,随处都能见到该区法院法官在忙碌,他们深入大街小巷和田间地头,用真心化解纷争,下真功促进和谐。

    “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必须让法官既当定纷止争的裁判员,又当辩法析理的宣传员。”惠济法院院长王晋嵩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初,惠济法院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过程中,启动了“法官进社区入乡村”活动。该院围绕预约立案进社区入乡村、民调员培训进社区入乡村、开庭调解进社区入乡村、预约审判进社区入乡村、法制宣传进社区入乡村、法律服务进社区入乡村等八个方面,首先将院长信箱和立案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开通立案热线电话,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法官上门立案;在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社区、街道、农村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指派民事审判部门的法官分片包干,每季度最少一次深入社区和乡村举办培训班,对社区从事民调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法律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农村民调组织排解纠纷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该院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和当事人居住地距法院较远的案件,深入社区、农村,现场开庭,就地调解,当庭宣判,并开展以案释法;对在工作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根据申请,预约在中午、晚上或节假日到社区或乡村调解。同时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农村、街道,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法律咨询;对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后回访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意见的同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法律需求,适时提供法律服务,并帮助企业依法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发挥院长信箱作用,及时处理群众来信。

    今年以来,惠济法院深入社区乡村立案53起,审理各类纠纷案件 136件,举办民调员培训4期54人次,召开企业座谈会2次,在进社区入乡村开庭审理案件的同时,还深入企业、学校、社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6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

    “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用真心、动真情、下真功,努力发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发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综合性、预警性、前瞻性的信息,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真正使办案的过程成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过程”。惠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禹舜对区法院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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