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讲正气、树新风”暨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也是进一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贯彻对少年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开始推行实施判后答疑工作。在案件宣判时,未成年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除了收到裁判文书以外,还将同时收到一份《判后答疑告知书》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管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的判决有疑问的,可以在宣判后的三日内,书面申请或口头法官解答疑问,法官也将根据这一申请,在五日内给予答复。
此项举措,更有利于少年犯对判决的认同,避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原本公正的判决由于不理解而上诉,继而造成审判资源的浪费。同时也真正贯彻了执法为民理念,更好地坚持了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更有利于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