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5万元钱就可以让你儿子上本科院校”。也许有人不相信这样的话,然而,郑州市的张欣颖女士(化名)就遇见了这样的“好事”。不过,当她拿出了5万元钱后却很快发现,上当了。
2003年,儿子高考落榜,家住郑州市中原区的张欣颖想让儿子上一所统招统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院校。这时,一个名叫王亚茹(化名)的朋友告诉她,自己的老同学郭庆刚(化名)能耐不凡,可以给她跑来一个江西南昌航空学院的指标,但需要活动经费5万元,张欣颖爽快答应并把5万元钱交给王亚茹,王亚茹又将其中的4万元交给郭庆刚。
几天后,王亚茹打电话给张欣颖,让她直接去郭庆刚处拿录取通知书,张欣颖欣喜若狂。然而,当她从郭庆刚处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发现学校的名称却是江西南昌市航天职业学校,因临近新生报到日期,张欣颖还是让儿子如期到校报名。后来张欣颖听说该校为民办性质,而非统招统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院校。张欣颖为此向王亚茹、郭庆刚二人要钱,王亚茹于2005年3月8日退还张欣颖2000元,下余48000元因多方催要无果,张欣颖只得诉至法院,要求二人退回余款。
2006年9月20日,一审金水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亚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张欣颖人民币48000元。宣判后王亚茹不服,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亚茹称:真实情况是张欣颖只交给王亚茹10000元,后张欣颖和王亚茹一起去把40000元交给郭庆刚,郭庆刚也承认拿了张欣颖40000元。因此剩余的40000元应由郭庆刚返还。同时又称,两人为了能使张欣颖的儿子上一个国家承认学历的学校,花费了很多费用,并通过多方努力和协调拿到了通知书。
好在本案在6月11日最终有了结果,经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王亚茹一次支付张欣颖人民币8000元。郭庆刚于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张欣颖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