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某以498元在郑州市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初莲花)购买了由“中国疾控中心”的“营养认证”的“乐邦糊来王米糊机”。随后,王某得知根本就没有“营养认证”这一项。于是,王某将易初莲花告上法庭,要求易初莲花一加一赔偿购物款等费用共计1000元。此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已受理。
2007年3月7日,王某在易初莲花购物,其工作人员向王某推荐了一款声称获得了“中国疾控中心”的“营养认证”的“乐邦糊来王米糊机”。王某看到销售处散发的宣传彩页上确实印有相关内容,于是购买一台LBH—900“乐邦糊来王米糊机”。
后来王某致电“中国疾控中心”询问“营养认证”相关事宜,被告知该单位并非认证机构,也根本就不搞“营养认证”这项业务。王某发觉上当,找易初莲花交涉,要其出具“中国疾控中心”颁发的“营养认证”相关证书,被拒绝。
王某查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现现有认证组织机构中确实没有“中国疾控中心”,现有合法认证项目中也根本没有“营养认证”这一项。
王某认为,易初莲花作为大型商业企业,理应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易初莲花为了谋取违法利益,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导致了其做出了错误的购买行为,已经对其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