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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郑州中院召开

  发布时间:2007-05-14 16:22:05






    5月11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郑州中院召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党组副书记王恒禄,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培伟,各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及中院执行局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恒禄副书记主持。

    会上,赵培伟局长宣读了《2007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安排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实施意见》,金水法院、中牟法院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贾记鑫院长对全市法院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充分各种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要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与报告,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政法部门的配合,继续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保持强劲的工作势头。要继续坚持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清理工作扎实开展。三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提高重点案件执结率。对上级领导、监督机关批办、督办、接访的案件,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继续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攻坚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把涉及执行的信访、上访案件降到最低限度。四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开展。要严格落实执行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基金体系,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管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五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促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充实执行力量,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继续坚持月通报制度,对各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考评。

    王恒禄副书记强调指出:全市法院要对执行工作进行人、财、物倾斜,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执行干警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各单位一把手对重点案件一定要亲自过问,多听汇报;中院执行局要加强指导,搞好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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