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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杀妻不要理由 被告人杜兴顺受审

  发布时间:2007-05-11 09:27:56


    按说,一个结过婚并有子女的男人会更加疼爱比自己小的娇妻,然而,他却残忍地杀死了妻子,今天,被告人杜兴顺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令人不解的是,在庄严的法庭上,他竟无法说清楚自己的杀人动机。

    杜兴顺于1973年出生在郑州市管城区某村,1996年与前妻结婚并生育一女,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经人介绍他于2001年和张丽(化名)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张丽性格好强又是父母的心头肉,可谓娇生惯养,为了女儿女婿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岳父母先后资助他们3万余元,在郑州市建设东路给他们开了一家家电售后服务部,然而,不知什么原因,两人却因家庭琐事频频发生争吵。

2006年9月8日,杜兴顺给妻子张丽打电话,说自己一个人在服务部害怕,要妻子陪她,张丽答应。晚上两人再次发生矛盾,杜兴顺趁张丽熟睡后,用木棒打击张丽头部后,又用电线缠住张的颈部、用槊料袋裹住张的头部致其死亡。经法医坚定,张丽系被他人用木质棍棒类钝器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及用电线缠住颈部、槊料袋裹住头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杀人后的杜兴顺看到妻子真的死了既害怕又后悔,冷静下来后,他写了两封信,一封给父母一封给岳父母,向他们陈述了自己作为儿子、女婿的深深愧疚,企求他们的原谅,之后仓皇出逃。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6年11月7日,惶惶不可终日的杜兴顺在温州被警方抓获,经郑州市检察院批准,于11月22日执行逮捕,2007年3月1日移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午10时,被告人被带上法庭,33岁的杜兴顺西装革履英俊帅气,其外表似乎无法与凶残的杀人犯联系在一起,仍然称岳母为妈,并且一有机会就向岳母及被害人亲属表示愧疚,希望得到他们的原谅。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及辩护人都没有提出疑义,质证阶段也是微波不澜。然而,到了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辩护词一下引起旁听席上的受害人家属的强烈反弹。辩护词称,由于长期受到妻子的越待,被告人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正是这种长期积压在心中的怨气,导致了被告人激愤杀人,因此,请求法庭在对被告人量刑时给予充分的考虑。当然,对于自己的论据,律师并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

    律师也许不会想到,他的这句话会引起旁听席上的受害人家属强烈不满。几个一直在旁听席上落泪的家属,马上停止了哭泣,纷纷站起来愤怒地攻击律师“没有人性”。在审判长的严厉制止下,几个人才愤愤坐回原位。而受害人张丽的母亲也声泪俱下地质问被告人:“兴顺,你拍拍良心说我对你怎样?张丽已经死了,我不求什么,只求你讲点良心”。

    在最后的陈述中,杜兴顺请求法庭给他一个悔过的机会,他将“作牛作马报答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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