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当初掏钱买了房,房产权归了岳母,买房款却要不回来了。为此,王先生与岳母一家两次对簿公堂。为了棉纺东路上的62坪的房子,王先生与岳母已经闹了快5年的矛盾了。
自1989年王先生与妻子罗女士结婚起,两人一直苦于没有自己的房子。1994年,岳母所在单位郑州发电设备厂全集资建房。经与岳母协商,由王先生出资33000元以岳母名义购得全集资住房一套。双方口头商定待房产证办好以后,岳母再过户给王先生。
97年房子交工后,王先生装修新房花费了37000元。然而,事情并不随人愿。2002年7月妻子病故,三个月后,房产证姗姗来迟。本来按照约定过户是件简单的事。可是,岳母一方却变了主意。
“我爱人病故后我和她娘家人商量过,房子可以不要,把买房款装修费给我就行了。本来他们同意的,后来就变卦了,还要我搬出我的房子,说我霸占他们房产。”2004年9月,王先生所在的长宏社区领导得知他们的这一矛盾后出面对双方进行调解。可是调节过后一个多月,妻子的十余位娘家人两次跑到王先生家砸门撬锁。矛盾逐渐升级,最终,本是和睦的一家人却为了这套房子打起了官司。
2005年3月,70多岁的老岳母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定房产权归老岳母所有,但是房款、装修款、房屋差价王先生可以另行主张。同年10月,王先生起诉老岳母,考虑到岳母年事已高,仅靠退休金生活,王先生只要求赔偿部分房款装修款共计50000元。2006年2月法院判定老岳母赔偿王先生5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2130元,共计52130元。老岳母不服判决,于5月提出上诉,后又撤诉。但房款一直没有清还,王先生与之协商未果后,于07年春节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年的纠纷让王先生心力憔悴,与老岳母反目更让他苦不堪言,两年的两场官司让本来精神矍铄的他变得明显与实际年龄不符。55岁的王先生已是满头白发。
4月16日,王先生携儿子儿媳一家手持锦旗,邀请锣鼓队来到二七法院感谢法官,上书:“秉公办案执法神速”。王先生表示5年的房产纠纷在颜法官手中,半个月就执结了,他衷心感谢二七法院,感谢颜法官。并从执行庭领走自己应得的52130元支票。现在王先生已搬离原先住处,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