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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认真贯彻全市法院法治理念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7-04-04 10:49:06


    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再动员会议于3月23日召开后,高新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3月26日上午专门召开党组会,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周国华全面汇报了23日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听取汇报后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重新做了强调并要求党组成员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扎实进行。

    郑水泉院长就高新区法院进一步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组成员要深刻认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意义,带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化三个专题的学习,努力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实践。

    二是严格要求,认真落实。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党组成员要全面学习指定篇目,记好读书笔记,组织好学习讨论,写好心得体会,做好宣讲报告,一线干警每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写一篇以案析理文章,力求通过此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的思想受到一次全面洗涤,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变成每位干警开展司法活动的思想指南。

    三是提高认识,不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为了进一步端正法院干警的司法理念,切实解决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广大干警要从思想上认识开展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长期性,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推动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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