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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复查案件调卷困难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3-10-31 15:37:06


    郑州中院在处理申诉复查案件中发现,调卷困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有些案件在基层长达几个月调不上来,有些案卷下落不明无法调阅,致使案件复查开展困难,造成当事人四处上访告状。

    郑州中院认为调卷困难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一是案件归档管理制度不规范。有些法院承办人只追求结案率,却不关心案卷归档,造成案卷在承办人手里常年积压,或者不装订或者装订后不归档。部分案件因承办人员调整,而造成案卷的流失和调卷不能。二是对调卷工作不重视,分工不明确。个别法院对此项工作管理力度不大,调卷工作没有专职人员,临时找人代管,甚至极个别法院由招聘人员负责送卷,存在泄密的可能。三是没有专门的监督管理机制。调卷工作没有明确的工作程序、管理办法、也无奖惩措施,致使调卷人员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四是个别法院案件承办人对待调卷工作认识不清,态度不端正,认为是故意与其过不去,采取拖延、搪塞的办法,不交案卷。五是调卷数量太多,后勤保障欠缺。六是档案管理有漏洞。有些人员或有权机关借阅卷宗后,归还不及时,容易造成卷宗丢失。

    为此郑州中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制定关于复查、再审案件调卷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确定调卷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建立完善的归档制度,推广持装订好的卷宗报结案件的做法,使承办人在重视结案率的同时,档案管理也随之规范。三是明确负责部门,由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调卷工作。四是建立健全调卷过程中的各项签收制度,如果出现问题,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发现卷宗丢失等事故的,应及时报纪检监察查处。六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敷衍塞责、调送不力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定期通报,并记入年终考核。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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