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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部署刑事审判工作

发挥审判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07-03-23 16:33:06



郑州中院部署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


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政法委副书记付为民作重要讲话


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王恒禄主持


副院长张中强就当前刑事审判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今天,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发亮,市政协副主席王薇等领导出席会议。

    高建慧书记要求,全市法院要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负担起人民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两高两低一稳定”的工作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建慧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为刑事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刑事审判工作摆上重要岗位,纳入工作日程,经常听取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和问题汇报,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的司法活动,支持人民法院对各种干扰公正司法的活动进行有效抵制。

    市政法委副书记付为民传达了全国和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对九年来全市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郑州、和谐郑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贾记鑫院长要求全市法院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把刑事审判工作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二坚持“严打”方针,突击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三是严把质量关,确保刑事审判公正高效;四是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刑事审判制度;五是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六是要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会议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王恒禄主持,副院长张中强就当前刑事审判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中级法院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市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全体人员,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各县市(区)常委、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少年庭庭长等出席了会议。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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