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郑州中院的春节晚会上,由登封法院选送的小品《为了谁》获得了在座观众的一致好评,很多人被故事的内容感动的流下了泪水。这个小品是由该院的一个真实案例改编的。事情还得从十年前说起: 1996年3月24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王洪全在大冶镇塔湾砖厂打工时,因砖厂土塌方被致六级残废。1997年初,原告王洪全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我院。经审理后,该院判决五名被告赔偿王洪全医疗费等费用36,396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其中两名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一名被执行人身患多种疾病,无劳动能力,一名被执行人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一名被执行人因砖厂倒闭,无实际履行能力,导致该案难以执行。申请人王洪全因残疾后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无依无靠,为索要赔偿款,从其家乡新蔡县来到登封,一直以乞讨为生,并多次到各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为此,登封市委、政法委曾多次批示。为尽快执行此案,该院执行干警先后捐资6000余元,用于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后又在该市委政法委领导的亲自协调下,通过被执行人向当地政府借款共计30,000元,政府将款项直接提供给法院,并酌情减免被执行人债务的方法,使此案得以妥善解决。为确保执行款的安全,该院执行干警帮助王洪全办理汇款手续后,又为其买好返乡的车票和棉衣,将其送上了回家的客车。王洪全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王洪全申请执行案的执结,是登封市启动司法救济联动机制的又一范例。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在登封市委政法委的协调和案件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配合支持下,以及执行救助基金的启动,最终使这起长达九年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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