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张村系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原祭城镇的一个行政村,郑州东区拆迁后,村民们离开了几代相守的独门独院,全部搬入六层高的住宅楼,村改为社区。失地的村民在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的巨大变迁中,心理认同、社会角色定位产生了剧烈变化,部分村民的家庭、婚姻、相邻关系等也发生了不同的错位,进而形成多起案件。金水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多次深入实地调查,本着“和谐双赢”理念,积极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宣讲法律,耐心细致“劝和”,终于日前使涉及该社区的7起案件当事人全部弃嫌言和。
地处河南省会中心城区的金水区人民法院,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相对活跃,各类型案件纷繁多样。自2000年以来,在至今仍不足200名干警的情况下,仍连年创下审(执)结万余案件的佳绩。其中,2006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高达19772件,审(执)结15977件。因工作成绩突出,在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等诸多荣誉称号后,今年元月份,金水区人民法院又被荣记集体一等功。
为更好促进社会和谐,金水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审判理念,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各类民间纠纷的目的,在抓好传统民事诉讼调解的基础上,金水区人民法院积极对行政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参照民事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尝试推动当事人和解。该院在立案庭成立了专门的庭前准备组,专门负责庭前调解和证据交换,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当事人提出调解意愿或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直接调解。同时,加强引导法官和当事人树立“和谐双赢”观念,要求法官提升调解技巧,做到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融会贯通,提高调解技能,讲求调解效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矛盾尖锐案件,坚持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办疑难案,亲自参加调解。
面对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金水区人民法院特别注意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的工作机制。不仅利用、引导当事人选择办案法官之外的有利于案件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会、妇联等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个人进行调解,从而形成调解合力,减少涉诉信访,促双方当事人和谐相处。
由于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用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目前,“最佳结案看调解、审判质量高低看调解、办案能力看调解”,已经成为金水区人民法院上上下下的共识,金水区人民法院案件的调解率也大幅提高,大多数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去年以来,该院案件调解、撤诉率达41%,与去年同比上升9%,信访总量下降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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