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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传达贯彻郑州中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7-03-22 08:38:21


    3月13日,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后,新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

    院长靳四梅传达了郑州中院院长贾记鑫、党组副书记王恒录、副院长付和平、杨士海等的重要讲话。她强调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我省我市也已就推进和谐中原、和谐郑州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民事审判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十分密切,各类民事案件的审判,对和谐社会的进程产生直接影响。民事诉讼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诉求表达最为主要的方式,民事审判工作将肩负更为光荣的使命和历史责任,其作用更为显现,地位更为重要。所以要求我院民事审判法官,要根据我院受理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此次会议内容,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确保会议精神深入人心,引领新郑法院2007年的工作思路,新郑法院院长靳四梅对2007年工作提出以下八项要求。

    一是全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突出一个“新”字。在院机关和中心法庭硬件设施不断改善的基础上,建好“两廊四室”,提高我院的文化品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干警的文化素质。组织演讲比赛、体育竞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举办法官讲坛、庭审观摩、优秀文书评比等业务  竞赛活动,增强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

    二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就,突出一个“强”字。在法院整体工作中,审判工作是基础,队伍建设是关键。所以新郑法院在队伍建设上突出一个“强”字,今年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人为本,增强法官司法能力,克己奉公,提高法官廉洁自律能力,公正司法,提高法官业务能力。

    三是审判工作要有新业绩,突出一个“好”字。审判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基础,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大局展开,继续在提高司法水平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新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突出一个“惠”字。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便民工作的优势,大力推行诉讼引导、巡回办案、以案普法等便民举措,进一步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五是司法管理要有新进展,突出一个“严”字。要修订制度汇编,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不断提高新郑法院的司法管理水平,用管理推动该院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六是继续改善法院的物质装备和办公条件,突出一个“实”字。多渠道融通资金,不遗余力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办公设备,完善庭审设施,争取彻底改善院机关的办公条件,继续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建设,积极协调落实法庭建设资金,保证三个新建的法庭顺利竣工启用,争取纳入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的第二批法庭尽快动工。

    七是全力推进调研宣传信息等单项考核工作,突出一个“活”字。保证必要的经费,改善调研宣传工作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调研宣传网络,深入开展广泛的群众性调研宣传活动,加强对调研宣传员的培训,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严格考核,加强督察,以推动五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是代表联络要有新提高,突出一个“多”字。要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络途径,通过工作通报、邀请旁听庭审、视察工作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争取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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