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月13日,全市法院召开了院长会议,会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就做好全市法院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今天起,本网将推出全力做好2007年工作系列报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作出了新判断,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谋划了新布局,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定了新目标,对我们党治国理政提出了新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出了新思路,展示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美好前景。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先后作出了《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和谐中原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和谐郑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和谐中原、和谐郑州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上来。要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为人民法院的长期历史任务和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切实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
要充分认识全市法院在构建和谐郑州中的重大责任和使命。省委书记徐光春多次强调“中原崛起看郑州”,要求郑州继续增强“六个力”,在“带头”上思考,在“带头”上谋划,在“带头”上使劲,当好中原崛起的排头兵。市九次党代会从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中部崛起的大局出发,明确了我市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民谋利”的总要求,部署了“两个跨越、四个推进”的目标任务。推进和谐郑州建设,既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郑州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省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作为省会法院,在构建和谐郑州、加快中原崛起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就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谋划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着眼于社会稳定,更要着眼于社会和谐,要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市委跨越式发展战略来安排工作,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促进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努力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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