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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涉农案件实行“一简三优”

  发布时间:2007-03-09 10:10:33


    今年来,河南省新郑法院为涉农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春耕生产,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新郑法院对涉农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实行“一优三简化”,即;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加大调解力度,尽量做到涉农纠纷案件当庭结清;优先立案,安排专人负责涉农案件的立案工作;优先审理,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实行就地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优先执行,安排业务骨干,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

    今年来,来已审执涉农纠纷案件39件,其中调解结案21件,标的额40多万元,确保了农民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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