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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惠:“我只是办案能手中的一分子”

发布时间:2007-03-09 10:01:04


    人物简介:李文惠,33岁,自1997年从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第一线,现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在工作中,她勤奋敬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连续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郑州市委政法委授予“绿城卫士”称号,2006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河南省十大杰出法官”。她连续3年审结民事案件在300件以上,2006年创下了年审结案件398件的记录,平均一个工作日审结近两件案子,被誉为民事审判一线的“办案能手”。

    “同事们都是‘办案能手’”

    “如果我被称为‘办案能手’的话,我的同事们都能获得这个称号。在我的周围,法官每年审结的案件都在300件以上……我只是其中的一分子。”2月26日,记者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见到李文惠,她就说出这句话。

  在李文惠的眼里,她的同事都很优秀,都是她学习的榜样,她身边有许多感人的事例。刑庭助审员付钦斌的妻子因妊高症产下体重不足1500克的儿子,儿子出生后又患有败血症。他克服家庭困难,坚持工作,2006年1至11月份审结案件343件;民一庭庭长田保忠患有严重的椎间盘疾病,无法行走,被干警从办公的五楼抬下送进医院进行治疗。病情稍有好转,他便提前出院投入到紧张的民事审判工作中;执行员荀辉生是位老同志。2006年4月份,他面部突然中风,为了不影响执行工作,下午6点下班后才去医院输液;执行员潘青锋为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困难,在冻结被执行人银行月工资存款,不能部分兑现给申请人的情况下,每月自己垫付300元给付被执行人;女法官王雪艳负责审理民工李德昌致残赔偿案后,依法快审快结,为当事人追讨赔偿款6万元,并及时赶赴开封杞县,将赔偿款送到李德昌家里。李的妻子接过这6万元现金,连声称赞法院为他们送来了“救命钱”……

  而同事们是这样评价李文惠的。

  “她工作起来简直就不要命,没有时间概念,几乎每天晚上都是迎着星光回家的。每当看见她这样工作,我都不明白———她哪来的干劲儿?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提醒她,让她早些回家,多陪陪她的儿子,但她总是微微一笑……”2005年起就跟随李文惠做书记员的李雯,是北京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她说:“她办案比较科学,很多案子都是穿插着进行的。她一天能开两三个庭,工作时间大都在法庭上度过。庭开完了,天也黑了,她只能加班加点地整案宗、写材料。200多个工作日,她能够审结398起案件,要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一个女人能把自己的孩子放下不管,她还有什么放不下呢……”

  民一庭副庭长乔艳则这样说:“我们民一庭是全院结案数最多的,也是收案数最多的,李文惠是全院连续两年的‘办案能手’。在工作量如此大的情况下,她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郑州大学的法律硕士。她常说,不学习就无法应对一些新型疑难案件,她经常请教一些老法官,为了一个疑点与同事们争得不可开交。不过,我们民一庭像李文惠这样的法官还有很多。我们庭有一个十分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大家都愿意努力工作……”

                                 “选择了法官无怨无悔”

  记者眼前的李文惠身高1.7米、体重仅40多公斤,显得瘦削而憔悴。一谈起案件,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精力瞬间变得充沛起来,一说起自己,话语竟变得有些语无伦次。从她的话语中,记者记录了以下内容:

  “1997年,我从郑州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当书记员,后任审判员。民事案件,与当事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这其中还有相当部分的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在这类案件中,往往情绪比较激动,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总是耐心细致地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一方面是给他们诉说委屈的机会,让他们心理上感觉比较温暖,有所依靠;另一方面,在倾听的过程中,我抓住矛盾的焦点,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尤其是对婚姻案件,我在倾听的过程中,能揣摩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并了解到他们的婚姻状况,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如果确属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我就从离婚的角度去考虑做他们的工作,这样对他们都是一种解脱;如果是因一时冲动或并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我就本着促使双方和好这样一个出发点去做工作。

       只要对当事人真诚相待,从法律、情理的角度去帮他们找原因、寻办法,当事人是会相信法院的公平、公正的。我受理过一起离婚案件,经我做工作后,双方握手言和。有一天,我走在路上,听到身后有人叫我李法官,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案件当事人。看到他们夫妻恩爱的样子,很难想象他们曾经走上法庭闹离婚。女方说:‘李法官,是你挽救了我们的婚姻……’”

    “老百姓走进法院,最大的顾虑可能就是法官能否公正,案件的处理能否公平。如果案件处理不好,法院、法官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这样也不利于维护法律在老百姓心目中的神圣地位。我时常告诫自己,我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得扎扎实实、公公正正,不能从我手中出现一起冤假错案,让老百姓充分相信法律是正义的守护神,相信法官是守护神的化身。我办理过一起借贷案件,我通过对几位证人证言的采信,推翻了原告用于支持其主张的原始证据。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服判。被告接到判决书后既高兴又激动,他说:‘我相信了法院是讲理的地方,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这个案件结束后,我很长时间都在想:我们在给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同时,当事人也在考验法官、考验法律。如果说这个案件我不去调查,而是简单地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这对被告是一种多大的伤害,对法律是一种怎样的不尊重!而原告也不会因此感激法官,相反他甚至会因此不相信法律。案件质量必须要保证。”

   “我发现,民事案件的类型越来越多,数量也在增多,审结一个案件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想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必须合理、科学地安排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不能拖泥带水,否则既浪费自己的时间,也浪费当事人的宝贵时间。另外,想要完成工作,必须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如果只利用上班时间,法律文书根本写不出来。我的孩子只有三岁多,我对孩子、对家庭顾及得很少,我很对不起孩子。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无怨无悔地干下去。”

                             “公正是法官的生命和灵魂”

    “对公正司法的最大考验,莫过于人情。在法律和人情面前,法官的选择永远是:法律。”李文惠和其他法官一样,也面临着困惑和压力。不久前,李文惠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一位同学信心十足地找到她:“能不能在赔偿比例上照顾一下被告?”她说:“别的事情好说,为案子的事谁说情也不行!赔偿比例是有规定的,法官服从的只有法律,没有人情。”这件事让她伤心了很长时间,“那几天,我看着太阳都是冷的。我想不到同学会找我为她的熟人说情,他们应该了解我,不应该为这些事来找我。我不能为了照顾同学面子,而丢了法律的面子!公正是法官的生命和灵魂。”

  赵某与朱某是同事,二人一起办了一家食品分厂。在筹措资金时,赵某建议向总厂借钱,朱某同意,并以个人名义给总厂出具了一份17800元的欠条,欠条留在赵某处,但总厂并未将钱借给分厂,朱某也未将欠条从赵某处收回。随后,赵某向朱某主张债权,朱某不予支付。赵某遂将朱某告上法庭。该案于2006年3月2日立案,同年7月,李文惠经过审理,查明了事情的真相,依法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深感无辜的朱某在接到判决书后,连连称赞道:“李法官办案公正、效率高。”

  在杨某诉亲子王某返还财产一案中,原告杨某是一位90多岁的老人,有三子三女。近两年来,她一直随其小儿子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间,她的小儿子将老人的房产证、存款、首饰占为己有后,开始对老人不管不问。老人一怒之下,将小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财产。老人的另外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也将矛盾对准被告,并到处散发传单,关系非常紧张,几次都要大打出手。在全面调查情况后,李文惠先从原告的怨气比较大的大儿子着手,对他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又对原告的小儿子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事后,原告家人给李文惠写来了感谢信。回想起审理这件案子时的情况,李文惠说:“由于找不到证据,我几天睡不着觉,反复思考该怎么办。最后,我建议合议庭根据当时郑州市民的生活水平作出了判决。”

  在采访结束之际,李文惠说:“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件。我每天都是在处理一件又一件的琐碎案件,但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值,能切切实实的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我心里感觉很踏实。每天忙忙碌碌地和老百姓打着交道,我心里感觉也很充实。我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对老百姓来说,每件都是大案,一个人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我要让他们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成绩已属于过去,荣誉也已属于过去,这份荣誉是沉沉的压力,也是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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