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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发挥职能促进和谐

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07-02-05 15:23:53


    郑州中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5637件,同比上升25.1%,审(执)结80772件,同比上升16%。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740件,同比上升20%,审(执)结11554件,与去年持平。

    在“平安郑州”建设,郑州中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712件,审结8196件。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两严一创”活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认真配合国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审判力度,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顺利审结了原省教育厅巡视员靳建禄贪污案等一批贪污贿赂案件,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犯罪人,并做好回访和帮教工作,促进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由于青少年审判和教育挽救工作成绩突出,郑州中院被授予“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在此基础上,郑州中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2845件,审结37744件。加强对“三农”案件的审理,及时审理土地承包、山林、果园、水利等案件,促进农业快速发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等案件快审快结,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及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破产重组等案件20件,保障国企改革稳步推进。

    为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成立了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调解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教育干警强化调解意识,多次举办调解经验交流会和报告会,提高广大法官的调解水平。今年,全市法院共调解结案15980件,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率达48.6%,其中荥阳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63.8%,大量的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处理,达到了平息纠纷、案结事了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37件,审结1016件。不断提高非诉执行的办案质量,共执结各类非诉执行案件1865件,标的2678万元。积极探索运用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纠纷,耐心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市中院共协调解决案件41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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