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先生的一辆44万元的奥迪轿车在提供洗车服务的加油站洗车时被丢,黄先生一气之下遂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紫荆山路加油站(以下简称石化加油站)告上法庭,要求石油公司和石化加油站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昨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2000年11月,黄先生购买一辆价值44万元国产奥迪轿车。黄先生住所与石化加油站相邻,石化加油站除销售汽油、柴油、润滑油外,还提供洗车服务,因此黄先生日常加油、洗车都在该石化加油站,并办理洗车次卡一张,该洗车次卡上印有“中国石化”的标志。
2006年12月16日下午2时左右,黄先生之妻驾车到石化加油站洗车,并留下车钥匙告知洗车工一会来取车。大约半小时后,黄先生之妻回来取车时发现车不见了,经询问洗车工得几分钟前一个男的付了10元钱后将车取走。后经警方调查,洗车工承认是由于疏忽大意造成黄先生的车辆被他人冒领骗走。
黄先生认为,他车辆的丢失是由于石化加油站洗车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故应由石油公司和石化加油站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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