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大检查活动中,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立足查找问题、完善机制,从案件中抽丝剥茧,通过个案透视存在问题,将切入点锁定在“合法”超期现象,即部分承办人对一些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审理周期长,即将超审限的案件,通过法律上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使审限合法延长、超期现象“合法化”。找准这一切入点后,该院在管理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在处罚上动真格,杜绝形式合法、实质超期现象,把实现司法效率真正落到实处,使司法大检查不仅仅停留于就案查案,而是触及到管理的深度,解决建立长效机制这一深层次问题。
一、民事案件:延期审理、变更程序实行双重把关。
在民事诉讼中,案件由简易程序恢复普通程序以及普通程序延期审理均可造成审限延长,对该类案件审批把关不严将会造成形式合法、实质上超期的变相超审限现象。为此,该院制定变更程序、延期审理手续规定,对该类案件实行双重把关,承办人在申请变更程序或延期审理时不能简单以“案情复杂”作为理由,而要写出详细的审理报告,由主管院长严格审查理由,对不符合变更程序及延期审理条件的不予审批。其次,发挥大立案的监督职能,由立案庭负责案件跟踪的责任人对理由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在流称管理的微机系统上登记,通过双重把关,杜绝变相超审限案件出现。
二、刑事案件:建议延期审理严格审核。
刑事案件审限短,且批准延期审理手续严格,须经省级法院批准。但通过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案件审限则可合法化延长。因此,如果承办法官利用这一法律规定,对不存在延期原因的案件,通过与检察人员协商,由检察院随意出具延期审理建议书,则造成案件审限的变相延长。为堵住这一缺口,该院规定,凡属检察机关建议延期案件,一律到内勤处统一办理登记,掌握延期审理案件数量,并由庭长对延期审理事由结合案件实际进行审核,凡不属实的,将向检察机关反映,案件不以延期论。属超期案件的,按照院里有关流程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在审理期限上的弄虚作假现象。
三、执行案件:中止执行强化监督。
执行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而案件中止执行可使执行期限中止计算。实践中,部分中止案件无相关证据佐证,案件中止仅有一纸中止裁定,中止事由为查无财产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但是卷内无查询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下落的有关证明。因此,如承办人滥用权限,对不符合中止条件的案件中止执行,则执行期限变相延长。鉴于此,该院进一步强化执行监督,严把中止事由证据关,规定凡案件中止执行,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由执行二庭负责审核,并由执行局长复核后签发,以彻底根治以中止为由变相延长执行期限的现象。
该院在司法大检查活动中,找准审判实践中的隐蔽问题作为切入点,使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真正便民之诉、利民之需,根治在审判工作中有碍司法效率的深层次问题,以促进审判工作不断向着更公正、更高效的目标迈进。
责编/小黄